事情还要从2019年的2次事故说起。
2019年9月7日晚,谢某龙驾驶电动自行车路过莫干山路一加油站,与一辆从加油站出来的小轿车相撞,造成谢某龙左手桡骨骨折,得到了误工费、护理费等近5万元的赔偿。
同年12月9日晚,谢某龙骑自行车路过莫干山路汽车北站附近时,被一辆转弯的小轿车撞到,造成谢某龙腿部受伤。因对方全责,谢某龙得到了几百元的医药费和误工费。
因前一次事故导致的桡骨骨折,谢某龙无法从事工地的重活,此时的他正缺钱花。再一次发生交通事故,且以“较小的代价”短时间内获得了“报酬”,让谢某龙尝到了事故的“甜头”,也让他从中发现了不劳而获的“商机”。
由于一直没有经济来源,谢某龙望着自己被撞伤的腿,心生一计。时隔3天,2019年12月12日,谢某龙骑着共享单车行驶至天虹路蒋墩路口时,看见一辆小轿车右转便故意撞到小轿车车尾。由于谢某龙是直行,交警判定谢某龙无责。谢某龙用他前期事故受伤的腿,获得了1000余元的赔偿。
转眼到了2020年。1月18日,谢某龙在中山北路体育场路口发生事故,造成右手桡骨骨折。在1月21日、3月25日,其故意拆除了骨折处的石膏,并再次上演了碰瓷戏码,利用小轿车转弯制造交通事故,并因此获得误工费和医药费。
有了前几次的“成功”经验,谢某龙彻底“沉湎”于碰瓷带来的“经济效益”。
2020年4月16日、4月22日、4月23日、4月25日、4月27日、4月30日、5月6日……不到1个月的时间,他先后故意制造了8起交通事故,都是利用对方车辆转弯或掉头,故意直行撞到车子身上,然后让对方送医院,骗取医疗费和误工费。
正当谢某龙得意于自己的“小聪明”时,殊不知他早已进入警察的视线。其实,杭州公安交警从2019年开始,就已经利用大数据平台针对“碰瓷党”开展“灭蛾”行动。2020年遭遇了新冠肺炎疫情,谢某龙知道自己的行径迟早会暴露,便逃到江西过上了隐姓埋名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