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何为小规模纳税人?
为了有效规范增值税纳税管理,国家税务机关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,其中小规模纳税人是 指年应税 销售额达不到180万元且会计核算不健全,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 是 小微企业 。
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税,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,不得抵扣进项税额。
二、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?
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涉及的税费包括增值税、资源税、房产税等 ,具体如下 :
(一)增值税
1.免征增值税
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)的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2.征收率优惠
(1)对于湖北省
适用3%征收率/预征率的小规模纳税人,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,免征/暂停预缴增值税 ;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减按1%征收率/预征率征收增值税 。
(2)对于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
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适用3%征收率/预征率的小规模纳税人,减按1%征收率/预征率征收增值税。
(二)“六税两费”
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,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“六税两费”在50%的税额幅度内减征。
其中:
(1)“六税”包括: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和耕地占用税。
(2)“两费”包括: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。
(三)文化事业建设费
对于从事广告、娱乐行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