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1982年,刘德华和叶德娴第一次合作了无线剧集《猎鹰》,剧中两人扮演母子,在电影《法外情》中两人再度扮演母子,而在当时刘德华在影视圈只是个初来乍到的新人,但他精彩的投入丝毫不输于叶德娴和秦沛两位前辈。
从身份的角度来说,一位是刚刚伦敦大学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,前途似锦,一位是身份卑微的“站街女”,两者之间无论如何也画不上一个等号,如果不是这场骇人听闻的官司,恐怕母子两人连说一句话的机会都没有。
从全局来说,但凡明眼人看到权贵一边倒的情形,都会自动站队,选择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少一事不如没有事”,而刘德华饰演的刘志鹏偏偏选择当一个“多事”的人,自毁前程也要还一个公道给从未相识的“母亲”。
这两个角度是电影《法外情》最大的亮点,但还有两处是影片的点睛之笔。
一处是刘惠兰(叶德娴饰)本万超胜券无罪释放,却被爆出和刘志鹏是母子关系时,瞬间情绪反转,将罪名统统拦下同时泪如泉涌,为保全儿子的名誉和前程不惜牺牲一切的勇气和无私奉献的母爱,令人为之动容,催人泪下。
另一处是刘德华并非真正的律师,但在为母亲辩护时,言辞中的刚正不阿溢于言表。
“现今的社会里面,衡量一个人的价值,只是金钱,当一切罪恶被金钱包装的金光闪闪的时候,人与人之间的平等,都只是空谈”当每个字从他嘴里说出的时候,眼睛里始终闪耀着正义的光芒。
很多看客朋友喜欢刘德华不是没有道理的,从戏里到戏外,刘德华先生都延续着他独特的人格魅力,除了认真、刻苦、勤奋、努力,他更能体谅他人的难处和不容易,而且懂得感恩,这可能也是他区别于其他明星的特点吧。
子琪曰:电影是艺术,艺术来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,但是现实生活更重要,因为人不是生活在电影里,而是生活在现实里。希望每部经典的电影可以启发并融入生活,帮助遇见更好的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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